1、对首次入选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
2、对首次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
3、对首次入选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的给予8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权威机构发布的未来独角兽、潜在独角兽榜单的给予50万元奖励。
1、对企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在市级贴息政策基础上配套一年期贴息1%;
2、对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上半年新增设备购置款,按档支持5万至20万元。
3、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纳入海淀园统计范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奖励专项,最高支持200万元!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扶持;
2、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
3、对获得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或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总额最高300万元扶持。
1、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2、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80万元奖励。对获得北京市隐形冠军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1、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驻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2、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驻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1、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资质认定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2、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隐形冠军”等资质认定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3、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1、对首次获得石景山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享受差额奖励。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 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国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上市补贴。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2、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
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对新迁入、首次获得认定或政策期内首次通过复核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万元;
2、对新迁入、首次获得认定或政策期内首次通过复核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晋级享受差额奖励;
3、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过年度目标值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高出部分的20%给予支持,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4、对纳入计划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最高1.5元/平米/天,总面积不超过500平米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支持,租金低于1.5元/平米/天或承租面积少于500平米的,按照实际租金单价和承租面积计算。
1、对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开展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等科研活动,择优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资金奖励;
2、对实际年度研发费用高出年度目标值的大中型重点企业,按照超出年度目标任务的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发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1、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补差。
3、对2022年1月1日以来从北京市外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上述奖励外,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入区奖励。
1、对首次获评或登记注册、税务、统计关系整体迁入昌平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培育后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再给予40万元晋级差额补贴;
3、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数智转型”改造升级,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1、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家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只能享受上款中的一项奖励。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获总部型追加20万;
2、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2、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
3、对新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