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质押都是一种担保债务履行的形式,它们最核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简单来说,
抵押:抵押物不转移占有,抵押人仍然可以占有使用。
质押:质押物要转移占有,质押人不能占有使用 。
房屋抵押贷款:这是最典型的抵押。
你向银行贷款买房,房子作为抵押物,你和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获得了这个房子的“抵押权”。但房子仍然由你居住和使用。如果你断供,银行有权申请法院拍卖你的房子来收回贷款。
举个例子
质押实际上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动产或权利转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物,以确保债务履行。
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还款,债权人可以通过质押物的处理获得偿还。质押广泛应用于银行贷款、商业交易和投资活动中。
举个例子
一家企业需要资金周转,但不能提供不动产抵押。于是企业将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给银行,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并约定一旦企业不能按期还款,银行有权处置这些股票作为偿还。通过股票质押,企业顺利获得了贷款,而银行也通过质押物控制了风险。
质押就是你的东西还是你的,但是东西的使用权你失去了,转移到了质权人的手上。
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很多人会将“抵押”与“质押”混淆,主要是因为二者都属于担保物权,但核心区别非常关键,尤其在房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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